四川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晋升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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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务员注意了!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考核、晋升的重要参考

据四川发布微信报道,记者从省政府网获悉,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设要求和重点任务,其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和追责问责制度,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省的政务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体系,将各级政府、部门失信信息和公务员诚信档案统一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成覆盖全省的政务诚信监测评价预警系统。

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5.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积极开展信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公务员诚信意识。

6.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全省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务员建立诚信档案,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申报、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等相关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将公务员严重失信信息归集至省个人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公务员诚信记录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和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

7.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由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政务失信记录的采集和公开,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依托“信用中国(四川)”、部门门户网站、省内媒体等信息渠道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8.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政务诚信考核指标体系,把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情况作为评价政府的内容,并将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领域。政府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按照失信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

9.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使用涉及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信用记录,不得违法违规披露政府部门和公务员政务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因错误采取惩戒措施损害公务员合法权益的,应积极采取措施恢复其信誉、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